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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认真贯彻“一案双查”和“惩防体系制

发布时间:2014-11-11 来源: 达州市纪委

    9月30日,达州市出台《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和《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各区(市、县)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通川区:10月15日,将“两个办法”转发至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10月17日上午,由区纪委书记在区纪委常委会上对“两个办法”和“一案双查”4个典型案件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在“一案双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开展案件梳理工作,就十八大以来通川区办理案件,紧紧围绕“一案双查”启动条件,全面梳理,安排部署“一案双查”案件查办工作。

    达川区:10月17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常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两个文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10月21日,召开专题业务学习会,组织案管室、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宣教室等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第一时间实施“预热”,成立“一案双查”工作专案小组,组织案件检查工作人员,认真研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被确定为“一案双查”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组织调研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对全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责任追究”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

    万源市:10月8日,万源市委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两个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措施。10月13日,万源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全文学习了“两个办法”和《中共达州市纪委达州市监察局关于4件“一案双查”案件的通报》;将《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转发到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万源实际,启动制定《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

    宣汉县:已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习;及时将“两个办法”转发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并以县委办、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宣汉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0月16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学习“两个办法”专题会议,就“一案双查”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学习,对“一案双查”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大竹县:10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10月16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两个办法”,将实施对象及责任内容、启动条件及实施程序、责任追究种类及情形等内容讲清讲透讲明。利用电视台、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拟组建12各宣讲团,对两个《办法》进行广泛宣讲,在全县掀起学习两个《办法》的高潮。

    渠县:10月16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并及时向县委汇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近期召开一次“两个办法”的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两个文件精神。充分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力度宣传“两个办法”文件精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借助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典型案件和责任追究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开江县:10月1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对“两个办法”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各县委常委要带头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规范从政行为。10月20日,县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社会评价满意度大会,对“两个办法”进行解读学习,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自觉贯彻执行“两个办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从而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地。

    经开区:10月17日,党工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两个办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进一步树立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对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形成案件查办的合力,健全和完善经开区“一案双查”和惩防腐败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等进行部署,确保“两个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