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落实两个责任 深化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2014-08-01 来源: 廉洁四川

郫县三项措施刚性落实两个责任一是明责。逐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网络。二是担责。坚持主体责任责无旁贷,监督责任不可替代,要求党委和纪委主动担当责任。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县委常委会今年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组共8次学习反腐倡廉的相关内容。在落实监督责任上,县纪委扎实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开展工作。截至5月底,全县共立案53件,同比增长96%,重点类案件26件,同比增长136%,“四风”案件5件。三是履责。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郫县2013—2017年实施细则》和述责述廉、“一案双查”、干部约谈等制度,把落实责任与干部的考核评价和晋升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责任追究。目前,已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7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泸县抓好五个方面力促两个责任落实。一是抓好带头示范。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委“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对制度建设、纪检工作保障等工作,经常督促指导。二是抓好正风肃纪。出台《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9+3”专项方案》,将解决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目前,组织专项督查3轮,纠正问题12个。三是抓好主责主业。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16个,取消或退出57个,精简率达78.1%。四是抓好廉政审查。对571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标准化电子廉政档案,出台《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有效预防“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等现象发生。五是抓好惩治腐败。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以来,已党纪政纪处分48人。

广汉市建立四项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明确“谁来抓”。明确市委书记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党委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制定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全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8个方面63项,责任落实到19名市领导。建立责任巡查机制,明确“怎么抓”。市委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组建督查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巡查。实行履责实录制,作为工作推动、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明确“抓什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突出“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考核重点,对考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破解“长效抓”。制定出台《关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事例进行公开曝光的管理办法(试行)》、《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和约谈等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构建长效机制。

平昌县“1234”工作法促两个责任落地。一张图厘清责任。将党委领导班子9项、党组织负责人4项、领导班子成员4项和纪委5项责任一图展示,形成集责任体系、工作内容、考核方式为一体的“作战图”。两份表落实责任。完善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0项任务逐一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两个责任”季度报告表,每位责任领导以报表形式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每季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三方式考核责任。充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实行文字资料与视频影像资料同步考核。县纪委根据年初目标任务为每个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平时动态考核,解决平时监管“缺位”问题。县纪委采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社会评价,将测评结果以大权重分值计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四制度推动责任。各级各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在纪检网和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对“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动态监督,对监督检查、季度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名次在最后三位,且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坚持问事、问人、问效,建立问责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连带问责,有效促进“两个责任”真正落地。

安县把“两个责任”写进县委常委分工。安县近日调整了县委常委分工,把全县由县委常委负责指导的15个党委(党工委)、2个重点党组(检察院、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各个常委头上,进一步提高了县委常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据悉,今年以来,安县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县委书记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并组织工作研讨6次,在全县大会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要求、作安排9次;县委还明确要求各乡镇、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必须抓好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少于12次,从而督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

西昌市当好主体责任的执行者、推动者。一是责任放在心上。市委提出“166”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并将其纳入加快推进西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二是责任抓在手上。市委主要领导在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述责述廉和做客全州首期“书记谈廉”节目时,代表市委班子详细介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作出“当官不花钱、办事不送礼”公开承诺,积极参与创作廉政歌曲、指导编印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丛书,指导开通《月城清风》电视栏目,大力推进廉政建设。三是责任扛在肩上。市委高度重视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全力支持州市共建的法纪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以“三个转变、两个为主、一个统管”为重点的纪检体制改革,并在干部提拔交流、教育培训、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纪检监察系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