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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借力“三转”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 渠县纪委

    一是厘清责任定位转职能。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加的11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仅保留14个,精简率87.5%;明确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将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从县公安、司法等部门选派4名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一线科室锻炼学习,将主要力量全部集向案件查办倾斜,增强执纪监督力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60件60人,同比上升36.3%,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查办案件数量名列全市7个县市区第1位。

    二是提升治理能力转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强烈、线索集中、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确保“量质兼收”。建立健全委局机关案件科室与基层组织上下联动、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实现惩腐肃贪“零死角”。坚持把握关键点,牢牢把握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出台禁令,通过明查暗访、定向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狠刹“四风”顽疾。

    三是强化队伍管理转作风。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教育引导各级纪检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坚定不移反对“四风”。切实开展“六项承诺”,防止“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对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坚持把学习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开设“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坛”和“学习大讲堂”,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