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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审议通过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9-12 来源: 廉洁四川
    近日,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会议贯彻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两个意见”,审议通过《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警示教育机制等8个方面改革任务,并细化为33项改革举措,落实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进度要求,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立行立改,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努力构筑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牢牢把握和落实好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推动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会议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进巡视工作全覆盖,将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和高等学校全部纳入巡视范围。统筹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