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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打好正风肃纪“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4-06-23
来源:
渠县纪委
图:渠县对出入娱乐会所的公务车进行暗访督查
渠县坚持聚焦“四风”问题,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
开展“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整治。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90名业务骨干组成3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35个管钱管物的县级部门、60个乡镇和5所重点学校近两年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责令12个开支使用过大、管理不规范的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清理,全县2014年上半年 “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34万元,同比下降52.06%,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68.75%。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各单位与县委签订《目标承诺书》,明确整治人员、整治期限和目标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占编不在岗人员1164名,其中149名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聘、84名自愿申请辞职、11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126名经医院确诊后完善病假手续、794名返岗工作,并全面清退临聘人员932名,县财政年节约资金2300余万元。
开展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和规范使用专项整治。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检查组,采取节日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全县176台公务车、160台执法车和201台单位使用公车进行普查,按照相关规定对11个超标配备公车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在渠县新闻网、渠县电视台等县域媒体公布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同时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开展办公用房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坚持节约资金、合理使用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具体标准和整改时限,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腾退办公用房479.39平方米,县级部门和乡镇56人共腾退办公用房53间、面积564.8平方米。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县行政中心北迁项目前期工作。
开展“效能亮剑”专项整治。坚持聚焦“四风”,重点整治部分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目前,全县共查处“四风”案件30件,涉及4个部门(单位)、19个乡镇,4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县地税局1名科级干部和2名一般干部,上班时间与服务对象打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1人调离城区;汇南、渠北、报恩、和乐等4个乡镇的6名干部,上班时间脱岗、看球赛、看电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名县级部门正职、2名副职和7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因工作作风不佳、群众评价低被调整工作岗位。
图:渠县对乡镇干部“住读”进行暗访
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认真总结近两年来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采取电话询查、实地督查、视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天不定时对全县60个乡镇的干部“住读”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每日通报》,切实解决部分乡镇“走读”回潮、干部住而不“读”和“读”而不行等问题。目前,已对全县60个乡镇开展督查3800余次,3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名人大主席被停职,4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被责成在县电视台和全县干部大会上检讨,1名乡长被调离,2名“触线”乡镇党委书记被诫勉谈话,280余名一般干部被严肃处理。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将60个乡镇分成12个片区,成立12个督导组,对社保、城乡低保、医保、新农合、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照顾生育手续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征地拆迁、农村建房手续办理、涉农直补、民政优抚、救灾救济、五保户供养等13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共核消城市低保442户676人、农村低保2301户3386人,切实以群众满意率检验活动开展成效。
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将48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建成1个大窗口,将工业发展和特色产业扶持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县工业园建成1个小窗口,60个乡镇将民政、国土等站所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同时,县财政安排资金3000余万元,统一为全县563个村(社区)添置办公桌椅、集中升级改造办公场所,推行村干部轮流值班、民事全程代办等制度,纳入全程代办事项20余项,构建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窗口、工业园区小窗口、6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6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