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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坚持“四有”标准 强力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2014-07-14
来源:
开江县纪委
开江县提出 “9+2+3”专项治理,领导机关、班子和干部带头,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坚持“四有”标准,强力正风肃纪。
一是有声势。整合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活动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县电视台开辟《群众面对面》、《百姓身边》专栏、“廉政开江”网站设立“四风”问题举报台和曝光台、“廉政开江”专报开通专栏,广泛宣传关于正风肃纪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建立“四风”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制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1起,形成了强大震慑力;手机向党员干部“传廉”2万余条,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廉洁自律。
二是有力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严格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好“三个亲自”要求;制定正风肃纪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将正风肃纪工作任务量化分值,对“9+2+3”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排名考核,在全县范围掀起作风转变的热潮。同时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全县查办“四风”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1人免于行政处分,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
三是有特色。通过抓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主要矛盾,重点发力,突出特色。充分运用“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典型。通过总结提炼,将好的成果上升到机制和制度的层面,指导全局全面工作。制定了《开江县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有效遏制“借办酒席之名行敛财之实”;制定了《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三公经费”。
四是有实效。坚持以动真硬碰的态度,以实际数据、典型案例彰显正风肃纪的强大力度,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会员卡清退等“四风”乱象问题得到治标整治和建立制度的治本规范。及时发现了低保不公、“干部走读”、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查实解决,全县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户1176人、农村低保户4972人,免去了在企业兼职的4名党政领导干部的兼任职务,清理超职数干部配备8个,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干部走读”督查方案,快速有效地解决了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有声势。整合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活动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县电视台开辟《群众面对面》、《百姓身边》专栏、“廉政开江”网站设立“四风”问题举报台和曝光台、“廉政开江”专报开通专栏,广泛宣传关于正风肃纪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建立“四风”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制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1起,形成了强大震慑力;手机向党员干部“传廉”2万余条,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廉洁自律。

二是有力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严格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好“三个亲自”要求;制定正风肃纪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将正风肃纪工作任务量化分值,对“9+2+3”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排名考核,在全县范围掀起作风转变的热潮。同时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全县查办“四风”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1人免于行政处分,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
三是有特色。通过抓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主要矛盾,重点发力,突出特色。充分运用“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典型。通过总结提炼,将好的成果上升到机制和制度的层面,指导全局全面工作。制定了《开江县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有效遏制“借办酒席之名行敛财之实”;制定了《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开江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三公经费”。

四是有实效。坚持以动真硬碰的态度,以实际数据、典型案例彰显正风肃纪的强大力度,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会员卡清退等“四风”乱象问题得到治标整治和建立制度的治本规范。及时发现了低保不公、“干部走读”、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查实解决,全县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户1176人、农村低保户4972人,免去了在企业兼职的4名党政领导干部的兼任职务,清理超职数干部配备8个,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干部走读”督查方案,快速有效地解决了反映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