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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四措并举营造“清廉五一”

发布时间:2014-05-19 来源: 达州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达州市坚持四措并举,从宣传、提醒、曝光、告诫四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营造“清廉五一”,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抓宣传教育。“五一”节将至,为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察局向各县(市、区)及市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 “五一”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达市纪发〔2014〕8号),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防止“五一”期间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通过《达州日报》、《达州晚报》、《廉洁达州网》、达州电视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刊播(发)。
    二、抓廉政提醒。“五一”节前夕,市、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通过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大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倡导勤俭过节、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共发送廉政短信47000余条。
    三、抓曝光震慑。4月30日,市纪委在《达州日报》和《廉洁达州》网站上对宣汉县运管所货运股负责人冉启华违规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开江县回龙镇党政综合办主任石庆新违规操办宴席等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抓重申告诫。4月30日,市委召开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焦伟侠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九个严禁”,重点针对 “四风”问题隐蔽化特点,特别强调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行为,使“四风”无处遁形,严防“五一”期间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