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市经济委员会内设13个科室、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督查、督办、接待、保密、信息、财务、会议安排、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委机关的车辆管理、调度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临时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提出全市工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拟订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提出重点企业名单;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协助机关总支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和组织工作;参与工交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选拔考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落实企业职业教育有关政策、规划,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外合作培训交流,指导企业引进智力工作。
(四)技术改造科
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需上报省经贸委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与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进设备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企业科
对全市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市属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案措施;组织实施企业规模划型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全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及优秀应用成果的评审,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组织实施企业资产重组、调整工作;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工交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政策规定的制定、完善,配合工交工委做好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的监事会工作;组织落实企业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具体负责市属工交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考核兑现工作;承担全市治乱减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德州市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市级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和省级优秀企业家的推荐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医药工业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推动行业结构优化调整,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分析公布行业动态、技术与市场信息,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管理药品储备;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六)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规划,负责加快制造业基地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电子信息应用等项目的汇总、申报和实施;组织技术创新项目的鉴定和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组织实施知名品牌企业战略;负责全市质量管理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质量、环保、安全卫生体系标准的推广和认证工作,负责包装改进工作。
(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
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研究协调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能源推广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示范推广项目;组织享受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依法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协调散装水泥推广、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指导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八)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省有关规章、政策;负责组织进口倾销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踪与评估;负责建立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企业做好产业损害申诉和立案前的准备工作;组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产业安全维护工作。
(九)交通与电力科
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综合协调春运工作;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责汽车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对我市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上报;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和回收拆解企业与市场的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力产业发展政策;组织电力企业申报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电力保障预案;协调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
(十)物产实业科
负责对原属于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管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对其界定、清理、统计和登记存档;依法依规处置所经营的国有资产,依法办理出租、出售、出让及合理地进行开发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负责所管小区的物业管理及公用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负责原属各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实体公司的管理工作,为公司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
(十一)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招商科
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市属工业企业的稳定与信访工作,承办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联系有关部门解决信访中的有关问题。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组织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订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方案,依法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