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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9-29 14:39 来源: 达州市纪委
    1.通川区文化馆原馆长田均乱发钱物案。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通川区文化馆套取财政资金,以节假日补助、电话费、在岗职工补助等形式违规给职工发放1 5万余元,同时用专项资金以演出补助等名义违规给职工发放6万余元,田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查明,田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6月,田均被通川区监察局立案审查,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大竹县石子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家权组织公款旅游案。2013年8月,该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初三年级实验班任课教师及教务主任外出旅游,后以其他名义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6500元,张家权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查明,张家权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9月,张家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万源市庙垭乡云程村原党支部书记苏定均违规操办宴席案。2015年2月16日,苏定均违规操办新居宴16桌,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015年8月,苏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职务。
    4.宣汉县天台乡尖包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朝明违规操办宴席案。2014年10月,付朝明为其孙子操办满月宴,并收受部分村组干部礼金。同时查明,该村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付朝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8月,付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职务。
   5.渠县岩峰镇岩峰社区主任任庆违规操办宴席案。2015年3月7日,任庆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超规模设宴105桌。2015年8月,任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开江县灵岩乡煤监站负责人蒋基明违规操办宴席案。2015年4月30日,蒋基明在未向组织申报的情况下,违规操办个人50岁“生日宴”。2015年9月,蒋基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