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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小组长 违规当“贫困户”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8-06-08 10:02 来源: 未知
  前不久,达川区有关部门接群众举报,称该区檀木镇龙王庙村3组组长谭顺福在核审和评定贫困户时有违纪行为。接到举报后,达川区有关职能部门随即展开调查,经查,2014年6月,谭顺福经檀木镇龙王庙村村、组民主评议被评为了贫困户。2015年9月至12月,达川区开展了对贫困户进行再次精准识别和锁定,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
 
  当时,谭顺福已当选为龙王庙村3组组长,其妻李某某已享受了达川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贫困户条件,而在贫困户复核锁定时,谭顺福不主动申请退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查实的情况,达川区纪检给予谭顺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警示:
 
  谭顺福违纪案的查处,进一步彰显了达川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该案例警示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把对法纪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用法纪校正是非界限,以法纪规范作为施权依据、履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