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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6 16:29 来源: 万源市纪委监委
  1.秦河乡三官场村原村主任向德斌违反廉洁纪律、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期,万源市纪委对秦河乡三官场村原村主任向德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2月,向德斌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组织群众评议和未进行张榜公示的情况下,为自己申请了低保待遇并通过审核,致使其从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违规享受低保救助资金5012元;2016年12月,秦河乡三官场村在对贫困户饲养情况进行验收过程中,将未饲养生猪的朱某某通过验收,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朱某某违规领取产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1200元,向德斌应负直接责任。
 
  向德斌同志作为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本人办理低保并享受低保待遇,造成不良影响;在贫困户产业验收过程中,不正确履职,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产业扶持补助,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万源市纪委给予向德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竹镇月台坝村党支部书记徐殿超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大竹镇纪委对该镇月台坝村党支部书记徐殿超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初,徐殿超在任大竹镇月台坝村副主任期间,明知本人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仍向其户籍所在地太平镇燎原社区申请城市低保。2015年6月获得批准,截至2017年2月,徐殿超共领取低保金4809元。
 
  徐殿超身为大竹镇月台坝村副主任,明知本人不符合城市低保享受条件,仍违规领取低保金4809元,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大竹镇纪委给予徐殿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