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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关于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和涉企执法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7月16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关于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和涉企执法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王堪违规收受企业礼金、好处费问题。
  2014年至2018年,王堪担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解决医疗纠纷、日常监督检查中给予某医院关照,收受该医院院长万某某所送现金0.7万元。同时,先后多次收受医院院长万某某、李某某、陈某某所送礼金。2018年12月,王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车管所原所长李欣帮助企业及个人非法获利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李欣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车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驾驶培训学校负责人张某在企业经营中非法获利,收受张某所送好处费4.2万元;多次以借钱为名向该培训学校负责人张某、员工何某索要财物共计34.8665万元;帮助“车串串”张某某在代办满分学习考试业务中非法谋取利益,多次以借钱为名向张某某索要钱物共计5.76万元。2019年1月,李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安保股原股长郝进涛索取、收受承租人好处费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郝进涛担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安保股股长期间,在负责单位门市租赁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门市承租人杜某、李某某等人在租金涨幅方面给予优惠,索取、收受杜某、李某某等人所送好处费共计1.59万元。郝进涛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1月,郝进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通川区医保局审核股原负责人周学锋违规收受企业礼金问题。
  2017年1月,周学峰收受通川区某医院伍某所送礼金2000元;2018年春节前,收受伍某所送礼金2000元。所收礼金周学锋用于日常开支。2019年5月,周学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达川区南外工商所原职工任皓戈违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问题。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皓戈负责南外工商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工作期间,在未经审批和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代办公司“串串”黎某某提供的虚假个体工商户资料,擅自为2314户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从黎某某处获取好处费23.7万元。2019年3月21日,任皓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涉案款已全部收缴。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在企业服务和涉企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