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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金融办原主任吴诚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02-06 来源: 开江县纪委监委

  日前,经开江县委批准,开江县纪委监委对开江县金融办原主任吴诚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月1日晚约8点,开江县金融办原主任吴诚顺抱着孩子,经过小区设立的体温检测点时,因对物管工作不满,拒不接受物管工作人员对其测量体温,并挥手打落了物管工作人员手中的体温测量仪。吴诚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党的纪律。

  2月4日,经开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吴诚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月5日,经开江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吴诚顺开江县金融办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