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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20:34
来源:
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
“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简称“中心”)为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中心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及2023年度项目选题指南,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智力支撑。
二、立项原则
(一)立足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力争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请者应以《项目选题指南》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拟定具体题目。对于选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选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选题进行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经费资助
(一)本年度项目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和自筹项目四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填写相应的项目类别。
(二)对于立项项目,中心将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要求在1-2年完成,委托项目按照中心规定时间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的纪检监察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项目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项目,重点项目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三)每个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是我校教师的,在校内科研平台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的不超过2项。
(四)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的项目申报书;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项目。项目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项目,并取消项目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项目的资格。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见公告附录(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填写完成的《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分开装订,另加上《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以单位的名义汇总统一邮寄到四川文理学院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并将电子文稿及汇总表发送至E-mail:dzsdflzyjzx@163.com。
(三)申报日期:本年度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日期为 2023年6月30日(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四)邮寄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中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张焱鑫(收),邮编:635000,联系电话:18384895565。
六、结项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项目主题相关;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委托项目按委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重点项目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要求在1-2年完成。项目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资助(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且至少第二署名单位为“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否则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三)所有成果结题时需提交《结项申请表》;委托项目按委托合同约定结项要求执行,重点项目成果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或专著1部,其中1篇必须是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一般项目成果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自筹项目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1篇研究报告。
(四)中心同意以书稿、研究报告的成果形式申请结项,但须由中心所在单位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是否通过。申请结项时需提交论文稿及电子文档,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该成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省、市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签批。
(六)所有结项资料需按以下要求装订。所有项目结项资料应以结项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项目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项目资料封面及目录;(2)项目申报书;(3)项目立项通知;(4)项目研究报告;(5)项目结项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6)项目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4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提交打印件1份。)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附件:
1.2023年度项目选题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论证活页
4.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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