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三查”让“三公”经费亮起来

廉洁达州 2014-07-31 11:34 来源:达州市纪委
 

    日前,达州市制定出台了《达州市“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推动“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利剑”出鞘。一是突出时间节点查。今年春节、端午前后,先后2次派出4个暗访组,深入到7个县(市、区),对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月饼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情况进行暗访抽查。二是突出敏感地点查。检查组扛起“摄像机”主动出击,通过走访餐饮酒楼、娱乐会所、农家乐、风景区、商铺礼品店,鼓励群众用“随手拍”等方式提供线索。三是突出重点问题查。今年3月,对90个市级部门(单位)和7县(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三公”经费全面监督检查,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各县(市、区)、22个市级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发函103份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针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偏高、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6类13个案件线索,发现重点问题“顺藤摸瓜”、严查严审。

    全面推行“三查”,确保“警钟”长鸣。为防止“三公经费”管理问题反弹,市、县两级建立了“三查”(半年抽查、年初或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制度,并对各地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实行问题台账管理,限期整改销号。7月上旬,市纪委监察局派出6个检查组,采取查阅财务账簿资料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县乡基层单位开展半年抽查,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3个县级部门,共抽查了32个市级部门。目前,正对“三公”经费方面存在问题梳理汇总,对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已两次派专人分别对4个县和10个市级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修订完善制度,确保“漏洞”堵住。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出台了《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达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达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达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将“三公”经费规范管理的要求进行实化、细化、量化,基层单位普遍反映标准合理、操作性强。各县(市、区)还根据本地实际,坚持支出标准适度下调、规范要求尽量提高、报账审核全面加强,制定落实新要求的具体细则和规定,突出用制度管好基层单位的“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