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始终聚焦中心任务,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两深”工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执纪监督问责更加有力,反腐败斗争成效更加明显,为我市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2014年,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2.96,较2013年上升1.36。
一、坚守责任担当,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对照省委“两个责任”的意见,协助市委建立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权统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项明确市委各常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县(区、市)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分赴各县(区、市),组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层层宣讲解读省委《意见》,签署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一对一约谈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市级媒体上开设落实“两个责任”专栏,通过“一把手”访谈、评论文章、专题网页、跟踪报道等方式,宣传《意见》内容和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强化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制度,44名县(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其中6人口头述责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和测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和最后三位的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二、持续加力加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强化牵头抓总。深入开展“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领导干部违规购置使用公车、“庸懒散浮拖”、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牵头单位围绕突出问题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强化监督惩处。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强化教育提醒。坚持“三公”经费全年普查、半年抽查和重点检查等制度,市、县两级共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919次,督促整改问题954个,“三公”经费管理逐步规范。制定查办“四风”案件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办不收敛、不收手典型。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案件4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7件。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协助市委市政府健全完善反对“四风”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绩效目标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等制度,牵头制定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车管理等制度办法,将正风肃纪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
三、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推进体制改革
坚持以改革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将改革的生动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达州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9个方面41项改革重点,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由市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牵头抓。各小组分别选取1至2个县(区、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级部门试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改革。制定2014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分工表,实行台账式管理,一项一项抓推进落实。建立了县(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才库和县(区、市)纪委每月定期向市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等工作机制。三是抓实“一案双查”。在省纪委部署的“一案双查”试点工作中,加强理论研究,重点推进。制定出台《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和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配套完善了“一案双查”办案流程图和14份办案文书范本。先后查办“一案双查”案件15件,对包括2名县处级干部和8名纪检干部在内的2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件。《实施办法》出台后,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在市、县两级开展专题宣讲,让各级领导干部知其职、明其责。我市开展“一案双查”的做法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等100余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新华社、《半月谈》专稿予以深度报道。
四、突出惩防并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一是严查违纪案件。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途径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2950件次。台账式管理中央巡视组转来案件线索199件,办结191件,办结率96%,立案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1156件,立案1078件,较2013年同比上升26.2%,党纪政纪处分1148人,同比上升30%,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7人。市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处33件,同比增长73.6%,查处县处级干部21人。强化纪律处分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45人予以纠正。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增加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10个,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问责制度。深化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2013年度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5个政府部门和3个公共服务行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积极组织“阳光政务”热线节目52期,受理群众诉求4300余件,办结率98%。加强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权)等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管理,对65个市级部门仍然保留的6087项行政权力设立电子监察点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阳光”操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在市委常委会上集体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或通报1次重大典型案件,制发《警诫》等警示教育读本5500余册、《阳光下的黑幕》等警示教育片1000余套,发送廉政短信30万余条。深化“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和作廉政报告300余场次。市、县两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5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50人(次),诫勉谈话258人(次),函询242人(次)。开通“廉洁达州”网站,刊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600余篇,点击量23万余次。
五、聚焦中心任务,全力推进“两深”工作
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坚持转职能。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市、县两级直属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清理退出其它分管事项239项,乡镇纪委书记减少其它分工308项。稳步推进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在机构编制和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市纪委监察局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3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调整后的执纪机构、执纪人员占比分别达到75%和68%。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与主业主责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993个,精简比例达89%,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精简86个,保留18个。二是科学转方式。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实现由事前、事中监督向事后、问责监督,监督具体事项向监督部门履职转变。在“廉洁达州”上设立曝光台和举报频道,倾听民众呼声,努力打造“网上纪检”;扎实开展“纪委开放日”、“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等活动,推进“开门反腐”。强化工作“预决算”,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帐,实行月小结、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考核,促进工作高效推进。三是深入转作风。深化“修炼创”和“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项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全市1965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向社会做出“六项承诺”。定期开展作风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初核案件线索15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谈话函询3人。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挂包帮”、“特邀监察员走基层”等活动,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