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如何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抓好“三公”经费监管?6月13日,市委书记焦伟侠主持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他强调,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部署,细化措施,严格执行,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惠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再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邓瑜华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焦伟侠在会上就落实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焦伟侠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对党忠诚的要求和体现。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承担起“既挂帅又出征”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部署,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监督、查办案件。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齐心协力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和提交述廉报告“两述一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此,焦伟侠要求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公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把“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纳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支出决算审查,推动“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要深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三公”经费数据。
焦伟侠强调要抓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强化“三公”经费审签责任和问责追究,严格做到“谁审签、谁负责”,确保令行禁止。
包惠在会上指出,“三公”经费公开是为了倒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便于群众加强监督,相关具体措施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以细化落实。如果相关管理程序和办法存在漏洞,就会使执行的刚性打折扣,使好的制度措施无法落地生根。当前,要抓住“三公”经费公开、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时机,层层落实相关责任,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执行相关规定,管好人,管好事,管出好的风气。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听取了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分析了“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了“三公”经费有效监管措施,审议了《达州市“三公”经费公开办法》和《达州市“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