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和《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是达州反腐倡廉的创新之举,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高悬利器。” 10月28日,达州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了该市新近出台的两个《办法》,市委书记焦伟侠就贯彻落实两个《办法》提出明确要求。
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两个《办法》,层层上紧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使两个《办法》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发挥更大效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办法》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
一要坚持“四同五亲自”。市委常委班子及各地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四同五亲自”:即,“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重中之重在于亲自笃行”,带头履行 “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分管行业党的建设,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工作,确保分管领域不发生腐败行为。
二要坚持“实化两责任”。要不断细化、实化、具体化“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制度效力,重点建好三项制度,即:建立科学完备的程序制度,统筹做好两个《办法》实施程序设计,规范并严格执行相关审查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兜底责任,促使“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建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制度,使各级党委和纪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坚持“倒查严惩戒”。充分发挥制度的惩戒威力,不给腐败以侥幸空间。要在选人用人上,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倒逼领导干部不得随意干涉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净化官场生态;在查处窝案串案上,深挖“后台”、“靠山”,坚决打掉“保护伞”,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在整治“四风”、正风肃纪上,充分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使个别领导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不敢再默认、放任和纵容,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环境,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