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选任标准 规范履职行为 创新监督方式 健全监督制度
达州市开展专项教育学习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廉洁达州 2014-11-06 16:01 来源:达州市纪委



 
    11月6日,达州市召开全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项教育学习活动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启动为期3个月的专项教育学习活动,严格选任标准、规范履职行为、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市2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抬高门槛,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建立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以严密的程序保障公正用人。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管理和责任追究,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清除队伍。

    严肃纪律,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严格遵守中央纪委监察部“五严守五禁止”、省纪委监察厅“16个决不允许”、市纪委监察局“十条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促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

    创新方式,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在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巡视监督、干部选任、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机制。深化作风巡察,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转”要求、纠正“四风”问题、践行“六项承诺”、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巡察重点,注重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将巡察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强化约谈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制度,纪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与同级纪委委员和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约谈,了解其履职尽责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提醒弥补不足,督促纠正问题,并将约谈同问责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构建立体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深化“纪委开放日”活动,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作风建设监督员,定期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舆情正确引导、及时回应、防止炒作。“零容忍”查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和案件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排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扎紧笼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监管制度,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任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办法,完善行政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经费、办案等专项经费、暂扣和收缴的违纪违法款物财务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访监督制度,建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党员成员联系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一案双查”规定,严格追究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责任;对组织纪律涣散、班子长期不团结、工作开展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格追究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与组织、人事、信访、审计、公安、检察、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舆情信息沟通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检查、专项检查、作风巡察等具体工作办法,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