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3人,列席368人。
市委书记焦伟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马骏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尊崇党章,忠诚履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焦伟侠同志的重要讲话。焦伟侠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要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务必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切实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全会认为,焦伟侠同志的讲话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站位高远,彰显了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忠于职守、勇担责任的政治担当,展现了锲而不舍的顽强品质,为我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了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联系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上扬,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
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必须坚持学思践悟,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保持政治定力,坚守履职担当,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见诸行动。全会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推进管党治党,必须尊崇党章;二是坚守责任担当,必须强化主责意识;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四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必须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五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全会指出,只有敢于为担当者担当,正确处理动辄则咎与保护干部的关系,既坚持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又重视提振干部的精气神,做到严格管理与真心关爱有机结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把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实践中的失误与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与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那些苦干实干、不谋私利,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的干部撑腰鼓劲,才能营造心情舒畅、精神振奋的干事环境,才能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工作局面。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施积极预防战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第一, 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比如”,重点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对抗组织、妄议中央、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对今年市县乡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等行为。对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精准督查,坚决调整“四无班子”、惩治“四无干部”,严肃查处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件。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第二,坚持立行立改,深化体制改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突出抓好对县(市、区)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协助市委建立并全面推开巡察制度,探索纪委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推动各级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一案双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研究制定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两种方式,积极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纪检组织作用。深化统筹联动中央、省驻达单位纪检工作。
第三,坚持正风肃纪,持续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车台账管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隐形变异问题从重处理。强化基层责任落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继续抓好7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第一书记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严重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加强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重视两规”向“注重初核”转变,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紧扣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审查力度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贯彻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切实鼓励和保护干事创业激情。
第五,坚持积极预防,有效制约权力。推动积极预防战略,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继续推进标本同治制度建设,完善预防腐败建议书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特邀监察员工作。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造科技防腐平台。推动行政权力上网同步运行、实时监督。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发挥家规家训、乡规民约教化作用,以“互联网+”思维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加强廉政文化重点栏目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完善舆论监督引导机制,提高涉腐涉纪舆情应对能力。
第六,坚持自身建设,打造纪检铁军。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落实4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定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实施意见。有计划安排纪委委员牵头监督“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等工作。继续深化“修炼创” “创铸树”等活动成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课题研究。弘扬谦抑品格,坚决反对“四气”。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下大力气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切实维护队伍纯洁,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