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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全面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试行)》,扎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近日,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召开各综合监督单位分管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纪委书记、联络员及办公室、人事、财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纪检工作联席会议暨述职述廉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试行)》;各综合监督单位1名中层干部对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述职述廉;各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了本单位基本情况、2017年纪检工作和2018年纪检工作打算及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务必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首先是政治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同时树立政治意识和法律思维,才能应对处理新时代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实质,从思想深处正确理解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能作用,发自内心真正支持配合工作;三是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通过不断学习,解决知识营养不良、消化不良的问题,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四是必须充分依法履职。派驻市委办纪检组要完成规定动作,创造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留痕,务求实效。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人介绍了各综合监督单位基本情况和纪检组前期开办运行情况,通报了一季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二十二条措施”,从十个方面对下步派驻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四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六是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七是实践探索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八是规范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九是加强信息宣传,增强工作实效;十是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