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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办纪检组:“二十条严禁”定铁规、划红线、亮底线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 派驻市委办纪检组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组干部,必须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范被“围猎”,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内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张毅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近日,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制定了《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干部纪律规定》(简称“二十条严禁”)。 

  “二十条严禁”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克服特权思想等方面对派驻纪检组干部和各综合监督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强化自我监督、防范被“围猎”立起了规矩、划定了红线、亮明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