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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出台“十条要求”强化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25
来源:
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
“‘十条要求’既是工作要求,也是行为规范,更是为人准则。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组干部,我将认真贯彻市纪委‘二十二条措施’,严格遵守执行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二十条严禁’和‘十条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始终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思想上坚定纯洁、作风上务实进取、工作上尽责担当、能力上优化提升、廉洁上严格自律。”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张毅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纪委《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试行)》,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派驻监督工作,扎实推动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制定了《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干部十条要求》(简称“十条要求”)。
“十条要求”从工作理念、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人形象、纪律作风、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等十个方面,对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干部和各综合监督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提出了明确、规范、可操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