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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 市公安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及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9月26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会上,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局党委委员陈万彦传达了市纪委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详细介绍了“12340”社情民意调查专线号码的用途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问卷内容。

  会议强调:一是规范宣传,提高知晓率。各部门要站在达州发展全局的高度,迅速动员部署和宣传引导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认真掌握评价工作的内容、规则和方法,切实统一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的思想认识。要扩大联动效应,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客观评价,提高满意率。要在普遍告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市委近年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宣传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和惩治腐败的有力举措以及实际成效,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度。要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客观评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释疑解惑和疏导以及矛盾转化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率。三是积极配合,提高成功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贯穿各项公安工作的始终,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及背后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含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强化督导,提高参与率。要把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与公安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具体负责,定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此外,要严格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凡发现工作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的情形,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