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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出台“十二条措施”强化派驻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5
来源:
派驻市委办纪检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二十二条措施(试行)》,加强派驻监督工作,规范派驻监督运行,奋力开创派驻监督工作新局面,近日,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十二条措施》(简称“十二条措施”)。
“十二条措施”从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规范监督运行三个方面,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结果运用、会议决策监督、党风廉政意见办理、廉政警示教育、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财务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画像”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述责述廉、工作机制、办文机制、学习机制等十二项工作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