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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三类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近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对综合监督单位涉及职务调整、提拔使用的内设机构(含直属单位)新任负责人、新进工作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共36人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旨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预防,抓早抓小,提醒在前。会上,通报了我市典型案件、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阳光下的黑幕》。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陈旭东要求大家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拒腐防变,并提出五点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条规学习,明规矩。要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把条规刻在心上,入脑入心。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保持敬畏之心,重执行。要将纪律规定作为工作生活的标准戒尺,守住底线,莫踩红线,用标尺衡量自己。各单位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敬畏法纪,决不能心存侥幸,甚至不当回事。

  三要注重一点一滴,管小节。要从小事小节做起,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生活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始终做到慎始、慎微、自警、自励。

  四要自我约束规范,作表率。要带头执行纪律,遵守规定,做好示范表率,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各方监督,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

  五要主动担当作为,履职责。严管厚爱,落实主责任,加强对本科室、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不能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把党风廉政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和“廉洁机关”建设,确保所管领域不出问题,不断提升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