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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带头改作风 纠“四风”树新风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
派驻市委办纪检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部署要求,带头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先行动、作表率。近日,派驻市委办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精文简会少程序作出规定,带头改进文风会风。一是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简报)对象,不随意扩大发文(简报)范围;精简文件(简报)内容,做到字斟句酌“挤水分”“留干货”;精简文件(简报)数量,能以电话、短信等协调安排督促的工作,不再发文;严格发文规格和要求,未经市纪委监委授权批准或市纪委监委未对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的,不得就有关工作事项提要求;规范材料报送,除上级机关有明确要求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信息、简报、调研等材料报送工作不再作要求,减少材料报送事项。二是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次数,能统筹合并召开的就一并召开;减少会议发文,能以电话、短信通知的会议,不再发文通知;减少参会人员,视会议情况确定参会人员,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人员参会;控制会议时间,力倡开短会,开务实有效的会,除警示教育、述责述廉等会议外,视会议内容,原则上召开“半小时会”或“一小时会”。三是精简程序。在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工作中,除上级机关明文规定的程序外,取消其他程序,不再报送相应的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