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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组:“三项机制”有效助推派驻监督工作合力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 驻市委办纪检组
  近年来,驻市委办纪检组坚持把准工作定位,注重把握工作重点,切实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落实“三项机制”,凝聚派驻监督工作合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同心同向同发力。
  一是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全面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向市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具体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的指导、协调和帮助,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有关职能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坚持做到各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出台文件均在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审定后再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是健全工作联系沟通机制。一方面鲜明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督促指导并强力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参加或列席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44次,民主生活会4次,对2个单位拟提交室务会研究的6个议题提出暂缓研究意见,会上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48条,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机关工作要求30余项,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依托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职工,争取主要领导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最大支持和配合,截至目前,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相互开展常态化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及时专题研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0余次。加强同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人事、财务等机构的联系沟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召开纪检工作联席会议6次,专题工作会议15次,及时传达上级要求、通报情况、梳理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查找差距、增添措施、推动工作,有效健全监督工作联系沟通机制。市委政研室专门行文制定贯彻落实市纪委“二十二条措施”的“八条工作措施”,有效确保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做到派驻监督工作同频共振。
  三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先后研究制发《关于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十二条措施》《公文运行办理等10个工作程序(试行)》《关于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驻市委办纪检组组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对派驻监督工作程序、办文办会办事等进行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