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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市电力集团纪委积极探索探索内部派驻 强化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为探索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纪检人员派驻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夯实内控基础,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达州电力集团纪委积极探索内部派驻纪检监察办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哨兵”和“探头”作用,为企业的执纪监督增添新举措,实现新突破。

聚焦重点部位,实施精准监督。2016年7月,集团制定实施《派驻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对担负集团电力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设备维修廉洁风险较高的金徽机电物资公司、金通电力工程公司和设备检修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员,派驻人员围绕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人、财、物管理等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情况。一是监督管理人员选拨、物资采供、工程发包、设备维修等有无违反程序或接受请托、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二是查阅财务账册、报销凭证、审核“三公”经费、临时用工、青苗赔偿、误餐补贴等,检查有无账外账、帐外资金、拆借挪用、乱发钱物、公款吃喝、虚报冒领,实行监督签字。三是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账物是否相符,材料领用、废旧回收处置是否有“跑冒滴漏”。四是梳理工作流程,发现风险点位和制度短板,协助完善管理措施。

强化派驻职能,突出监督实效。派驻人员以日常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入手,充分发挥纪委前置探头作用,发现协助集团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物资采供、工程发包、材料管理、不正确履职等问题10余件,46人次被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通过梳理工作流程,发现风险点位和制度漏洞20余处,协助完善措施23条,制定或修改《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管理办法》《生产材料领用及库房管理规定》等制度25个,对于堵塞材料采供、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效果明显。派驻人员对大宗物资采购跟踪监督300余次,涉及项目资金1.1亿多元,参与重点单位收支审计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对专项经费开支实施核查审签60余次,发现纠正问题7个,参加重要会议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有效规范了重点单位权力运行。
淬炼精锐队伍,执行铁的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集团纪委始终重视派驻人员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例会述职和“四不两直”监督方法,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随时擦亮“探头”,始终保持着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实行内部派驻监督有效打通了企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监督执纪问责的刚性大大增强,真正发挥出“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大大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