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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4-29 21:39
来源:
达州市纪委
一、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九个严禁”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切实解决“9+2”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打折扣、搞变通,到农家乐、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自律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正风肃纪各项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反对“四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风清气正。
三、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五一”前后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布置、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执纪者更要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实行“快查严办重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震慑作用。
中共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监察局
2014年4月29日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切实解决“9+2”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打折扣、搞变通,到农家乐、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自律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正风肃纪各项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反对“四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风清气正。
三、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五一”前后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布置、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执纪者更要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实行“快查严办重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震慑作用。
中共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监察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