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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围绕“三转”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8 15:20 来源: 达州市纪委
 

    今年以来,达州市纪委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总体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386件,同比增长13.24%;新立案349件381人,同比分别增长30.7%、25.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8人,同比增长51.7%。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坚定不移转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全市纪检监察室由17个增加到25个,增幅达47%。集聚人才资源,充实办案队伍,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人才库”吸纳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优秀办案人员93人。采取专业培训、上派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先后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业务集中培训2期,选派一线办案人员参与省纪委办案15人次,抽调基层办案人员参与市纪委办案76人次,全面提高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转变执纪理念,与时俱进转方式。制发《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出台《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初核实施办法(试行)》和《达州市纪委监察局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工作办法(试行)》,推进案件查办由“贪大求全”向“抓早抓小”转变,由“挖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防止“苍蝇”坐大成虎。今年以来,全市共作出组织处理69人、诫勉约谈125人。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持之以恒转作风。积极推进纪律检查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并拟于近期出台《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和《达州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暂行办法》,促使办案人员在顺应形势变化中改进工作作风。出台《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办案纪律守则》,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反对特权思想、约束办案权力,自觉遵守办案过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严防“灯下黑”。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三大机制”,推行办案人员安全意识评估,颁发《办案安全意识评估等级证书》227本,促使办案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守住不发生严重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