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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三项考评”助乡镇纪委唱出纪检“好歌曲”

发布时间:2015-04-15 来源: 宣汉县纪委
    宣汉县纪委监察局创新运用“三项考评”机制,助推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跟随主旋律,不分神、不跑调,唱出纪检“好歌曲”。
    整体考评:以述责述廉见“分晓”
     “2014年,普光镇共立案3件,办结3件,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为掌握乡镇纪委工作完成情况,宣汉县纪委监察局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每半年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一次述责述廉,既汇报前期工作,又规划后期打算,并接受纪委委员询问和测评。
    “大会集中评分只是整体考评的一方面,委局机关各室也要对基层纪委工作予以打分。各室评分主要依据平时布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项台账资料的检查情况以及工作规范化程度等。比如审理室对案卷规范性、上报及时性以及退卷次数等记录在案,年底据此打分。”县纪委委员、审理室主任张川如是说。
    客观考评:以主业实绩论“英雄”
    对每季度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实行专项考核,对有案不查,或不能按时间进度完成交办任务的,首次约谈乡镇纪委书记,第二次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年终仍没有改进的,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追究,并进行通报,倒逼相关负责人牢牢抓住办案这个主业。
    同时,在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宣汉县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细则》和《宣汉县纪检监察组织年度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中,对信访工作、案件检查工作、审理工作、党风政风工作、创新工作等分别制定了加减分依据和标准,年底根据各项得分计算出业务工作得分。
    “‘纪委不办案,就像高压线不带电’,必须要坚持以主业实绩论英雄。”分管案件查办工作的县纪委常委王晓飞说。
    社会考评:以民意测评分“高低”
    “俗话说:百姓心中有杆秤。镇纪委书记工作成绩怎么样,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好不好,本镇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引入群众测评机制,增加群众对我们镇纪委开展工作满意度的分值权重,通过现场述职、回答党员群众代表的工作质询和现场测评打分等环节,将镇纪委的工作向群众集中汇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我感到担子更重了,干劲更足了。”东乡镇纪委书记黄平坦言。
    为扩大乡镇纪委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提升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的满意度,宣汉县纪委监察局在对乡镇纪委书记“三项考评”中引入群众测评机制。群众测评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乡镇辖区的“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30至50人,通过听取纪委书记的述职述廉报告、现场提问和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予以打分,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