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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深入推进两个《办法》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4-16
来源:
万源市纪委

图:达州市纪委副书记向杰到万源宣讲两个《办法》

图:《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
及时制定细则,明确实施办法。结合万源工作实际,参照制定《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检机构负责人及直接主管发案单位的领导干部等5类实施对象及责任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的情况下发生6类违纪违法情形按程序启动“一案双查”,并对责任追究的种类和适用作出了说明,确保了《办法》的可操作性。
强化宣传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委局干部带头学深学透,通过委局周例会、案例分析会、办案专题会等,分步骤学习两个《办法》和《中共达州市纪委达州市监察局关于4件“一案双查”案件的通报》等,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同时,由市纪委常委牵头,深入分管联系乡镇和市级部门宣讲两个《办法》,通过层层宣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个《办法》精神,增强落实两个《办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逗硬责任落实,切实有序实施。将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内容,由市纪委常委一对一约谈提醒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督促严格依纪依规履职。同时,定期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室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在查清案件当事人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全面分析研判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责任追究和倒查问责。
强化案件查办,推进基层实践。明晰办案流程,建立统一规范的追究机制和程序,制定文书范本27个,下发各单位。从严追究责任,启动“一案双查”和“惩防体系责任追究”案件各1件,给予3名责任领导党纪处分。强化震慑效用,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通报典型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