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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全员办案” 彰显执纪办案威慑力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 渠县纪委
    渠县纪委力度不松,勇气不懈,聚焦办案主业,力推 “全员办案”新模式,实现跨室联动、跨域协作,彰显执纪办案威慑力。2015年1—3月,立案39件,查处四风案件36件36人,5名正科实职领导被查处。
    转变理念,整体联动“一盘棋”
    改变以往纪检监察室主办案件模式,打破机关科室和领导之间分工界线,强化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招监、信访等职能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与办公室、宣教室、干部室、研究室、综合室协作机制,实现人员统一调配、跨室联动,构建人人参与办案新常态。建立完善案件查办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全面推行量化考核,调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优化力量,乡镇部门“大协作”
    按照“适当归类、整合集优”原则,将全县60个乡镇60个县级部门划分为七个办案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县纪委班子成员挂任组长,片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轮流任常务副组长,县纪委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片区纪检监察干部为办案人员,由协作组统一建档,集中调配使用。片区协作(交叉)办案实现了协作组和县纪委上下整体联动,促进了基层办案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
    巧搭平台,能力素质再升级
    以开展“业务大讲堂”、“学习沙龙”为平台,各室主任结合各自业务轮流授课,研究探讨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加强对办案新手的指导;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分期分批轮流安排全县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职能室跟班学习,重点学习办案程序、方法、技巧等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使办案工作不“断层”、能“接力”,有力提升整体办案水平,为“全员办案”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