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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对症下药”诊治“四风”顽疾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
大竹县纪委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察局承担组织协调责任,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将“四风”突出问题细化为7大项35小项具体任务,逐项落实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从纪检、财政、审计、公安等单位抽调干部138人组建监督检查组38个,出具各类公务用函180份,梳理排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等方面的问题,跟踪落实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学习情况,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了解掌握 “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切实对照整改。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梳理近10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大竹县反腐倡廉典型案例集萃》警示教育读本,分层分类组织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权位误区》《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法院旁听庭审,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百场宣讲”活动,开辟《阳光政务》,推行电视访谈和广播同时录制播出,并在政府门户网、廉政大竹等网站刊发,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民主评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全面启动对50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随机选取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三上”企业、单位职工等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对群众评价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强化典型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并进行通报,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