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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四必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
市委办

一是坚持对新进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教育,明确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倡导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
二是坚持对新任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其重申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强调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导向作用,自觉践行“一岗双责”,并认真听取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三是坚持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其重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警示教育,时刻提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调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促进市委办公室争创“三个一流”。
四是坚持对违纪违规及工作过错过失责任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重申市委办公室工作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强化正风肃纪,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廉政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委托谈话和集体谈话三种方式,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谈话结束后,谈话记录存入干部职工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