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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三责机制”强化同级监督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 达川区纪委
 
(图为达川区同级监督试点部门相关规章制度)
  
    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达川区纪委针对基层实践难题,强化创新驱动,先后在畜牧食品局、法院等4个区级部门探索试行“三责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有效监督。
    两书两卷明责。在与每位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列出重要事项监督清单,签订《重要事项监督责任书》,明确细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及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责任和监督方式;同时,建立党组成员廉政专卷和项目建设廉政专卷,内容包括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述责述廉报告、廉政风险预警建议、履责情况及重要项目廉政建设情况,真正做到责任归口,责任落位。
    通报质询强责。每季度召开一次述责述廉会议,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各党组成员向驻局纪检组进行述责述廉,汇报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检查落实情况。纪检组对每名党组成员履职情况、信访举报情况进行通报和质询,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质询和履责意见,以此督促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动态预警督责。每季度末,党组成员就下季度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上报排查情况,纪检组结合述责述廉工作会、廉政巡查、重大事项监督、社会评价等途径对预先查找的风险点进行汇总,以《书面预警建议意见》给以预警提醒。党组成员及时会同相关责任股室制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收到建议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送驻局纪检组备案,驻局纪检组加强动态监督和跟踪。对党组成员的问题线索视情节轻重进行分类处置,对党组成员存在的重大问题,由纪检组直接书面报告上级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