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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举办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规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宣汉县纪委
    7月2日,宣汉县举办全县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专题讲座。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发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分别就《预防领导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规范行为,强化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高效安全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策解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创投资审计新局面》四个方面做了专题授课。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驻宣汉单位负责人共350余人聆听了讲座,并签订了《宣汉县党员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
    县委书记唐廷教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永葆政治定力;要模范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源头入手,紧扣制权、管钱、用人“三环节”,保证权力行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干部成长“四安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唐廷教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努力实现 “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5年以来,宣汉县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作为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扎实开展“四风”问题6项专项整治内容之一,坚持统筹结合,扎实推进,确保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先后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原股长杨毅收受房产商20余万元、原城关农场场长符权收受房产商好处费100万元、胡家镇原镇长方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工程建设老板21万元等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