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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为党员干部制定行为规范,亮明纪律红线

发布时间:2015-08-10 来源: 大竹县纪委
(图为大竹县党员干部学习《行为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持续转变作风,近日,大竹县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大竹县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旨在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品德操守,严守党规法纪,树立良好形象。
    该行为规范共涉及5个方面,包括信念特别坚定,对党忠诚讲政治,团结协作讲大局;干事特别担当,履职尽责讲执行,解放思想讲创新;作风特别务实,艰苦奋斗讲节约,言行得体讲文明;为民特别真心,勤勉敬业讲奉献,真抓实干讲效能;纪律特别严明,遵法守纪讲规矩,干净干事讲廉洁。
 
(图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兴明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具体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坚决摒除“为官不易、为官不为”思想。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主动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自觉抵制奢靡享乐行为。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正能量的实践者、引领者和传播者。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敬畏意识、自律意识,依法办事、依规做事,不搞非组织活动,不稿人生依附,不搞利益输送,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徇私枉法。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不违规赠送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接受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约束,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干净干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