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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四轮”驱动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大竹县纪委

(图为大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兴明深入神合乡了解群众疾苦)

(图为大竹县纪委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乡镇搜集群众对“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精准部署,强力推进。县委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两个责任”的考核内容,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县纪委制定《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3次。在重点解决省委明确的7项重点基础上,主动加压,将低保评定不公、教育“四乱”等问题一并纳入重点解决范围。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县级窗口服务单位分别确定2-3个专项治理项目,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解决。
广排线索,台账管理。对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线索,特别是涉及强农惠农、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扶贫救济、农村低保、“三资”管理等重点线索进行大起底、大调查,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落实。在“千名干部下基层”、“纪委书记下基层”等活动中,主动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基层干部问题线索。在县电视台、城区LED显示屏公开信访举报方式,安排专人收集、回应网上群众关于“四风”和腐败问题诉求,并积极协调涉事单位调查处理,及时跟踪反馈,做到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理、事情有人办、结果有人问。
强化监督,抓早抓小。县纪委成立7个督查组,由委局班子成员带队,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治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实行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推动治理工作落实。组织乡镇(街道)片区巡回督导组、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派驻机构负责人,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的作用,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加强对村(居)两委决策程序、党务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和干部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实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查“贪蝇”,彻查“蛀虫”。 修订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或查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完善领导分工包案、信访协查、带卷回访等制度,创新联合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办案方式,对涉及强农惠农、征地拆迁、农村低保等重点领域的“苍蝇式”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零遗漏,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今年以来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10件,立案67件67人,结案35件35人,对4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26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