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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突出纪检监察特性创新提名考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 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需要,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特性,探索实施差额提名、差异化考察方式,实行四个“凡提必”,把自身过硬、敢于监督、善于组织领导监督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纪检监察领导岗位,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骨干队伍。
    差额提名:突出履责实绩,实现好中选优
    为了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把最适合作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领导岗位,形成注重品格、注重监督、注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达州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从备用人选库比选提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人选工作机制。一是拓宽选人视野,建立了备用人选库。会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了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备用人选库,人选库涵盖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并对人选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二是突出履行“两个责任”实绩,比选提出差额人选。当纪检监察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从备用人选库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绩突出的干部中,根据岗位需要进行比选,提出提名人选。为了实现好中选适、适中选优,提名人选一般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差异化考察:紧扣事业需求,着重考察品格和能力倾向
    纪检监察干部是专司执纪监督问责的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职业品格和较高的能力素质。如何将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纪检监察领导岗位,是纪委组织部门需要着力思考和破解的课题。为此,达州市研究出台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了差异化考察纪检监察干部方式,力求将适合做纪检监察领导工作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是细化考察内容。达州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考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人选,在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突出考察纪检监察职业品格和能力倾向。达州市纪委组织部门认真思考研究,细化考察内容,科学设置考察要素,明确着重考察对象对党忠诚度、法纪正义感、工作原则性、守纪模范性、人格威望和公信力等五项纪检监察职业品格倾向和党纪观念、法纪思维能力、监督能力、攻坚克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五项纪检监察职业能力倾向。二是量化考察标准。制定纪检监察职业品格和能力倾向测评表、纪检监察职业品格和能力倾向考察评估表,对五项品格和能力要素分别进行量化评分和等级评定,对单项要素、综合要素评分和等级评定较差的人选,予以排除。三是实化考察方式。采取会议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延伸考察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被考察对象的职业品格和能力倾向情况,把被考察对象的“像”画准、画实。市纪委常委会根据差异化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任用,真正将对党忠诚、秉公执纪、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纪检监察领导岗位。
    严格审查:严把准入关口,做到四个“凡提必”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岗位特殊、身份敏感,选好了,可能带来“一正压百邪”的正向效应;选差了,可能带来“一颗耗子屎,打坏一锅汤”的负面影响,对党的事业造成伤害。因此,严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入口关,十分重要。为此,达州市把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廉政审查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党风廉政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问题不清楚者不放过、对弄虚作假者直接“放倒”、对违纪违法者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带病进纪检”。强化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组织部门落实“四个凡提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未经核查就提拔重用干部,或者核查发现存在问题不按规定处理,该排除的人选不排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