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达州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
达州市纪委

(图为达州市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视频会议会场)

(图为达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骏同志在会上讲话)
创新方式,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在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巡视监督、干部选任、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机制。深化作风巡察,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转”要求、纠正“四风”问题、践行“六项承诺”、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巡察重点,注重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将巡察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强化约谈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制度,纪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与同级纪委委员和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约谈,了解其履职尽责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提醒弥补不足,督促纠正问题,并将约谈同问责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
畅通渠道,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举报热线,在“廉洁达州”网站开辟了相关举报专栏。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定期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作风建设监督员,定期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舆情正确引导、及时回应、防止炒作。“零容忍”查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和案件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排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把握关键,扎紧笼子,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监管制度,制定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任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办法,完善行政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了对行政经费、办案等专项经费、暂扣和收缴的违纪违法款物财务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了日常监督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访监督制度,建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党员成员联系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一案双查”规定,严格追究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责任;对组织纪律涣散、班子长期不团结、工作开展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格追究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今年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7件,共立案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督促纠正整改问题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