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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三步曲”助推“阳光村务”建设
发布时间:2016-04-01 15:57
来源:
万源市纪委

图为万源市青花镇窝窝店村民正在了解村务公开内容

图为万源市纪委通报曝光村务不公开典型案件
第一步:晒出村务,干部做事不再含含糊糊。村干部徇私,多是“暗箱操作”,而村务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彻底是村级腐败发生的“温床”。万源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村级财务、项目实施、精准脱贫、农村低保等内容必须公开到位,坚持定时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各项政策法规要坚持长期公开,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选择性”公开。制发《万源市创建“阳光村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阳光村务阵地规范化建设。
第二步:亮出权力,村务决策不再遮遮掩掩。2015年9月,万源市纪委出台《万源市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万源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及文书范本(试行)》,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并严格考核奖惩。在全市371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四道程序,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村务决策“四议两公开”,以村民(代表)会议为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推进村务决策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三步:强化问责,村务公开不再躲躲藏藏。万源市纪委组成10个督查组,深入全市52个乡镇、371个村、43个社区全面开展督查,部分乡镇、村(社区)在阳光村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打折扣”、“搞变通”、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责令整改问题200余条。制发《万源市“阳光村务”工作问责办法》,加大村务公开不作为处理力度,对村务公开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干部,严格按照《问责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目前,万源市纪委已对村务不公开的5名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阳光村务”工作推动最差的2个乡镇启动问责,较差的8个乡镇责令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在“阳光村务”建设阵地中“打折扣、搞变通”的4个乡镇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市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整体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