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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严肃问责4名扶贫履职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

发布时间:2016-08-05 10:31 来源: 渠县纪委
 
(该图为渠县纪委工作人员在查阅乡(镇)脱贫攻坚资料)
 
(该图为渠县李渡乡纪委深入农户家中收集问题线索)
 
(该图为渠县三汇镇纪委召开院坝会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扶贫攻坚‘第一书记’是关键,希望你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有后来者居上的精神,加大力度,履职尽责,真正的为老百姓谋福利……”
   日前,渠县纪委对4名扶贫履职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及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中,渠县纪委主动融入,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扎紧制度“篱笆”。制定出台《渠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和《驻村帮扶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明确因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情形,以及应给予的纪律处分,坚决扎紧制度的铁笼子。目前,全县117个部门,60个乡镇,130个村(社区)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问责办法。
   调亮监督“探头”。组建5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重点抽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分别对全县130个贫困村和有脱贫攻坚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5批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3个,现场进行了整改。
   高举问责“利剑”。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打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脱贫攻坚的违纪问题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