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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念好“四字经”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发布时间:2015-01-21 10:58 来源: 渠县纪委

    渠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选、育、管、励”实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职业化管理,着力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念好“选”字经,解决“配不好”问题。采取“三票制”(推荐票、信任票、选举票)办法,把政治坚定、群众公认、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选入纪检监察系统。县纪委会同组织部开展考核,集中选任了14名乡镇纪委书记。目前,全县60个乡镇共有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60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54名,纪委委员220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壮大,为深入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力量保障。
    念好“育”字经,解决“干不好”问题。先后从委局机关和有关部门选聘了一些政治品质好、思想理论水平高、有实践经验和讲授能力的同志作为培训师资,形成较为强大师资队伍。同时,建立教材审编制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编辑培训教材。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组织各类培训10余场次,并根据不同培训主题组织编辑教材《渠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及文书范本》、《纪检监察条例规定汇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项教育学习活动读本》3本教材,下发1000余册,有效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念好“管”字经,解决“乱干事”问题。通过听取居住地群众的意见、反映和所在单位党政组织的评价,加强“生活圈”、“工作圈”的监督,了解其有无异常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存在异常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约谈,及时提醒。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影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措施。今年以来,共有1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诫勉谈话,2名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念好“励”字经,解决“不干事”问题。实行办案奖惩问责机制,年底对各乡镇纪检监察业务目标考核,对案件查办工作有成效的给予奖励,对长期有案不办的单位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追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此外,加强人文关怀,建立“生日祝福短信”、“重大疾病慰问”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