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达川区:“三管齐下”破解派驻纪检机构办案瓶颈
发布时间:2014-10-11
来源:
达川区纪委

保障人力,让派驻纪检机构“强起来”。一是夯实机构基础“强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能;在36个区级部门实行双派驻的基础上,建立区级部门下属单位纪检机构并配备专职纪检员47名,解决了部门纪检机构“单兵作战”的问题。二是创新培训模式“提质”。采取专题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外出学习借鉴、片区协作交流、常委包片督导、到委局机关跟班锻炼等方式,着力打造办案技能“短平快”;编写近20万字的《查办案件实务手册》,强化系统指导。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增效”。规范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职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具体业务,但参与驻在部门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以及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确保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相对独立性。
排除阻力,让派驻纪检机构“硬起来”。一是常委包片督案“撑腰”。将派驻纪检机构归口为7个片区,实行纪委常委包片联系,归口指导,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查办案件的常态化监管。二是定期问责约谈“排阻”。推行问责约谈,由区纪委分管案件检查的副书记,对落实“两个责任”滞缓、案件查办不力等情形的部门及时约谈传压;一年内对首次约谈不整改或连续两次被约谈的部门或个人,区纪委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三是实施单列考核“防扰”。部门纪检组长年度考核由区纪委负责,将案件查办工作列为考核重要指标,按部门纪检组长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优秀公务员”人数,考核结果直接报区委审定。
增添动力,让派驻纪检机构“活起来”。一是强化办案保障“催力”。强化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部门财政预算,按所在部门编制人数分别按2至5万元标准予以拨付;将派驻纪检机构的立案权、处分权充分下放,为派驻纪检机构办案“放开了手脚”。二是逗硬目标考核“加压”。制定了案件查办工作单项考核方案,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同时,明确派驻部门“一把手”为案件查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存在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案不力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拓宽线索来源“严查”。敦促派驻纪检机构积极主动作为,重点对在岗不在位、在位乱作为、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方面充分挖掘案源。如区公安分局开通了官方微博,主动接受群众投诉,立案检查6件8人;区人社局严格审查社会保险参保入口关和基金使用出口关,对违规办理社保的职工廖某立案检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