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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责 必追责
发布时间:2015-01-23
来源:
达川区纪委

一是党委主体责任主动“扛”了起来。“两个办法”出台后,区委书记率先垂范,主动宣讲“两个办法”,积极支持纪委实施问责。先后启动了对区农广校私设使用小金库案和区实验幼儿园违规发放津补贴案的“一案双查”,8名责任领导干部(含纪检组长2名)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对推进作风建设不力的13个部门领导班子实施了惩防体系建设和执行问责追究,产生了良好的震慑效应和社会反响,从根本上牵住了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层层落实,构建了融“担责、守责、尽责”为一体的履职链条。
二是班子分管责任不断“紧”了起来。通过从严问责倒查追究,既查违纪违规的当事人,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促使各单位班子成员拧紧思想发条,更加自觉地落实“一岗双责”,更加主动地担当作为。17名区级领导带头深入挂联乡镇、部门上廉政党课,约谈党政班子成员,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案发单位班子成员及时对照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主动在内设股室、下属单位查找风险防控点,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资料汇编’随身带,逢会必讲‘两个责任’”如今已成为不少领导干部工作督导的真实写照。
三是纪委执纪问责真正“硬”了起来。“两个办法”的出台,扫清了办案干扰,增强了纪委办案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配套运用惩防体系追究办法等措施,丰富了问责方式,形成了逗硬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推向纵深,营造了从严从实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也带来了纪委办案“质”和“量”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