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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让制度刚性执行成为真常态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 渠县纪委
    执行力是制度的生命线。《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后,渠县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着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让制度刚性执行成为真常态,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科学设计:扎紧制度“铁笼子”
    组建重大决策“政策、法律、科技和民意”四个顾问团,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定《改进工作作风五项十条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实施办法》、《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1个,建立健全“三重”工作联动推进、重点项目群众工作法、干部“四圈”提名、机关干部轮流下基层、乡镇干部“住读”、清理占编不在岗和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七大具有渠县特色的制度体系,制度反腐、科学反腐机制基本形成。
    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执行压力
    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片面,对症下药搞好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宣讲、文件学习、专题讨论、签字背书等形式,将压力传导至各级党组织,将责任具体到每个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思想上始终绷紧遵守制度这根弦,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工作同步推进。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就责任追究办法开展集中宣讲会100余次,专题讨论200余次,反馈至县纪委的学习笔记180余份。
    拧紧“发条”:不让制度成空文
    拧紧执纪监督问责“发条”,及时纠正认识制度错位、执行制度越位、维护制度缺位,切实树立制度权威。2014年,该县开展效能监察52次,行政效能告诫17人,诫勉谈话16人,约谈“走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2名,查处上班不在状态工作人员23名。探索启动“一案双查”,逗硬执行“两个办法”,追究了县经信局和县农业局2个单位3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1名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违反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乱作为被严肃追责,并以会议通报的形式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敲响了警钟,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