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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
大竹县纪委监委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大竹县纪委向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1日)
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大竹县纪委向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1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夯实责任基础、推进专项治理、高压惩贪治腐、前移预防关口、深化体制改革,奋力开创“五个一”的工作局面,圆满完成县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和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脱贫攻坚、奋战全面小康,开启新时代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以贯之”
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县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13次、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6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对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亲自过问、严格把关。县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①,全力抓好责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细化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问责清单“四张清单”,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做到责任明晰、措施具体、效果实在。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三年居全市前列,2018年市对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第一。
担当作为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以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主线,用严明的纪律、严实的措施、严肃的态度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全会述责述廉,6名同志现场陈述,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和民主测评,并作整改承诺18项。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决定等工作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发现各类问题682个,下达督办函67件,约谈函询85件、谈话提醒113人、通报批评单位34个,追责问责163人,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严格廉政资格准入、审查和重大事项报备管理,组织廉政法规考试2次、合格443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单位235个、个人1656人次,审核因公(私)出国(境)59人次;51个单位和10名干部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经验论文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第十一届廉政论坛成果集。
县委巡察聚焦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工作定位,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重点工作,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着力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先后开展巡察4轮、巡察整改“回头看”1轮;收集民生诉求84件、发现问题线索79件;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受理巡察移交线索79件,立案审查调查6件16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37人;针对县委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县级分管领导送达《提示函》27件次。县委巡察工作经验被《华西都市报》、“四川巡视”微信平台刊载。
(二)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一抓到底”
着力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行动。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检查、巡回督查、群众监督、科技监督、媒体监督等渠道,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85个;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7件,立案查处91件110人、组织处理121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验在全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交流。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由2名县纪委常委牵头,抽调12名精干力量组建环保督察追责问责工作组,先后开展3轮监督检查,向县环保等相关责任部门下达整改《提醒函》23份,督促立行立改;及时办理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86件;追责问责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1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29人、谈话提醒36人、责令书面检查32人、批评教育27人。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基层“蝇贪蚁腐”相结合,深挖严查涉黑涉恶问题。将全县各地划为8个协作办案区,分别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挂片指导、包案负责;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履职到位;发放《告广大群众书》5000余份,收集调查问卷1000余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积极性。处置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线索20件,立案查处2件6人、组织处理8人。
全力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紧盯民生领域,立足职责定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一卡通”资金打卡提醒和防止他人代取资金等制度,全面实现“一户一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敦促干部主动说清问题。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64.52万张,清理民生资金10.46亿元;130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上缴违纪违规资金44.97万元,退还群众24.61万元;针对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75件80人、组织处理130人;重点查处了人和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张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专项资金130万余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聚力治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组建专项工作组进行1个月的暗访,发现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叫停培训班1个;拍摄制作警示教育视频,对全县教师开展反面警示;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担责履责、深入治理,各中小学自查自纠问题276个。问责履职不力的学校相关责任人26人;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县教科局将违规补课的4名城区教师调至乡镇学校,教育行业领域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三)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一往无前”
激发反腐败协调小组合力。认真执行县委出台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六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凝聚思想共识、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沟通交流、协调联络、信息共享。进一步健全畅通线索、案件移送机制,县纪委监委接收各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9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职务违法涉嫌犯罪的案件5件,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式。组建由县纪委监委干部、特邀监察员、民生部门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在城区广场、中心场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检监察机关大接访”活动,集中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信访举报。建立信访举报跟踪督办机制,根据办理时限,通过发放“绿、黄、红”三色提醒卡督促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按时办结,发放提醒卡121张。制定《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的接收、审批、分流及处置程序,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36件。
严格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践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谈话767人次、讯问210人次、询问493人次、查询120次、调取56次、查封1次、扣押5次、搜查1次、鉴定3件次、留置9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441件,立案审查调查250件303人,党纪政务处分267人,其中查处乡科级党员干部3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4件;重点查处了市监委指定管辖的通川区民政局原局长梁斌、救助站原站长范宗勇、原社会救济股股长卢玲受贿近200万元的“窝案”,开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斌全涉嫌受贿70.2万元的违纪违法案,以及神合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②分别占比59.5%、36.4%、2.4%、1.7%,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效应进一步显现。认真执行容错纠错机制,为43名同志澄清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定期检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治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深化纪律监督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党纪法规再教育工作,促进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巩固和增强执纪执法效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回访教育233人,其中县纪委监委回访45人、乡镇(街道)回访110人、派驻机构回访78人。督促指导案发地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5场次,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前移预防关口全面构筑“一方净土”
全面推进“廉洁细胞”建设。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划片挂包、督促指导,各创建单位党政“一把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层级推动机关、村、社区、学校、医院、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家庭、景区9类“廉洁细胞”建设;打造市、县级“廉洁细胞”建设示范点15个,通过分类构建个体“廉洁细胞”,推动形成“廉洁细胞综合体”,共同促进县域上下“肌体健康”。“廉洁医院”建设典型经验在全市卫计系统现场推进会上交流推广,“廉洁细胞”建设成果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逐步构建权力监督体系。印发《大竹县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实施方案》等“1+7”制度③,分层分类确定25个试点单位,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集中岗位或资源密集领域公职人员为重点,以权力定界定岗定责为基础,编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四个清单”,探索建立权力运行三维立体智慧监督体系。升级完善集权力运行、过程监督、信息公开、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政务服务部门在平台受理行权事项352万件,系统报警、预警636件,开展督查督办636件3569次。
广泛营造崇廉尚实氛围。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活动,向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宣传全县反腐倡廉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有所为、民有所知”。成功播出“阳光问廉”节目3期,曝光问题9个,现场问廉43人次;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5人。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先后4次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调研报告被省纪检监察学会评为一等奖,“阳光惠民互动平台”成果编入第八部《中国反腐倡廉蓝皮书》。
(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呈现“一池活水”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大竹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任命县监委班子,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整合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立17个科室,其中监督审查调查机构14个,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校地合作意向书》,在学历教育、干部培训、专家顾问、业务指导、技术保障、调查研究等方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积极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供基层实践经验;已组织两批共102名纪检监察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学参加业务素能培训,提请校方进行证据鉴定3件次。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县监委在51个乡镇(街道)授牌成立派出监察室,赋予其对责任范围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监察权。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稳步实施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成立15个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保留两个派出纪工委,对65家县级部门(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严格按照《达州市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考察实施办法》《大竹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和相关规定考核考察、选拔任用79名派驻纪检干部。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若干措施(试行)》《县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切实规范派驻机构管理。各派驻机构成立以来,约谈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2990人次,开展谈话函询47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06件,立案查处14件16人。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务实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学习讲坛”、上派下挂、顶岗轮训等方式,培训锻炼纪检监察干部380人次,全面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实践能力。组建县纪委监委代表团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二届运动会,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严格落实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防“灯下黑”;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5人,组织处理12人。坚持严管厚爱,激发工作活力,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32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务实作为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主要表现在:高压之下,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问题仍然存在;严管之下,个别党组织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主要有四点体会:
第一,只有把“两个维护”④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才能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的战略选择。一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⑤、切实增强“四个自信”⑥,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力保障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是全面营造、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前提。
第二,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才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政治纪律是“红线”、政治规矩是“底线”,守纪律、讲规矩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现实需要。一年来,我们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程全域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利剑高悬惩贪治腐,认真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问题。实践证明,保持“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歇”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保障。
第三,只有把人民的主体地位放在最高位置,才能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年来,我们以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环保、民生、教育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群众成为反腐倡廉的最大受益者。实践证明,面向群众、执纪为民,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
第四,只有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能,才能充分激发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磅礴力量。“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中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一年来,我们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稳步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县监察委员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整合优化机关内设机构,成立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建立完善机制制度,构建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体系,着力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实践证明,与时俱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活力源泉。
三、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县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体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惩贪治腐,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着力锻造纪律铁军,为深入实施“1256”战略布局⑦、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承担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使命和重大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各级纪检组织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把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七个有之”⑧和破坏党内团结、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督促落实“两个责任”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紧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各级纪检组织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纪依法依规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改进责任制检查方式,探索推行“两个责任”联席会、纪实管理、调研督导等务实举措,确保执行制度不搞形式、落实责任不走过场。
严格执行“两个为主”⑩。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必须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主动站在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执行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工作原则,保证纪检组织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二)持续深化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徙木立信、说到做到,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采取灵活多样的明察暗访、督查督导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紧盯重要节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不正之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作风问题,加大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逗硬追责问责。认真排查清理,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损公利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违规问题;强化机制制度建设,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积极支持保障县域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深纠“四风”⑪问题。持之以恒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驰而不息纠“四风”、治歪风、树新风。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四风”顽疾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把握共性问题、剖析个性问题,强化“靶向治疗”。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表态多、落实少,调门高、效率低等问题,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推拖绕、中梗阻、老跑路等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现象;紧盯隐形化、变异化、变通式、游击式等问题,坚决刹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传承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
深化专项治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治理,握拳聚力、各个击破。持续推进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环保、教育、卫计、民生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纵深推进“十大纠风惠民行动”⑫。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作风建设履职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见效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纪律作风要求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战略定力,一刻不松、半步不退重拳治腐,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
严把案件程序关、质量关。严格程序规范,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发挥好审理把关作用,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通过专项检查、适时抽查、定期排查等方式,加强对留置、谈话等场地的监督管理,全面消除审查调查期间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办案。
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利益,重点查处发生在强农惠民、“三资”⑬管理、征地拆迁、地力补贴、救灾救济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县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党委和纪委领导实行“双问责”。广泛汇聚干部群众力量,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保护伞”。
(四)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的必修课。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口,深化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严格进行党风廉政资格审查;举办党纪法规专题讲座、开展纪法知识竞赛、发放警示教育读本,推动党纪法规入脑入心、外化于行。
注重日常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下功夫,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谈话函询上下功夫,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积极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措施;持续开播“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健全舆论监督问题线索移送及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纪律执行。持续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纪律执行效力。凡是处分决定,都要在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会议上宣布;凡是发生过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都要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根据查办的典型案例,定期汇总编印《忏悔录》,由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政治效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后能够及时改正、影响期满的同志,予以政治上的关心和工作上的支持。
(五)拓展延伸巡察工作,充分彰显利剑作用
发挥“政治体检”作用。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围绕“四个意识”和“六项纪律”⑭进行深度体检。重点监督检查执行党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将落实“两个维护”和意识形态建设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清醒、行动上的担当。
构建上下联动格局。落实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在市委巡察办的统一指挥下,深化市县联动,持续推行市县“同对象、同进度”巡察模式,同时发力、同向用劲,着力发现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反馈整改问题。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探索“微交叉”巡察,发挥“流动哨”的威慑力,着力破解人情干扰等问题。充实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专家库,强化巡察后备队伍建设。
强调巡察成果运用。健全整改督查机制,持续推行巡视巡察整改承诺制、巡察情况抄报通报制,完善巡察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源头性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促进发展等方面探索治本之策。
(六)创新推进标本兼治,筑牢崇廉拒腐防线
树立“清廉大竹”品牌形象。总结前期“廉洁细胞”建设经验,以“机关、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家庭”等为主体,按照“廉洁+党建、防控、监督、文化、评价”五位一体模式,分层分类推进“廉洁细胞”工程建设,把廉洁“基因”全面植入到各类“细胞”,通过“细胞”廉洁助推全社会“肌体”廉洁。积极争取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建立大竹调研基地,拓展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水平和实践成果;高质量、高规格、高效率承办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第四届廉政大竹论坛,不断扩大“清廉大竹”建设的创新力和影响力。
落实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县委印发的《大竹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1+7”制度,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发挥“制度+平台+公开+监督”聚合效应,搭建三维立体智慧监督平台,扣紧“权力配置、程序控制、信息公开、多元监督、责任追究”为一体的权力运行完整监督链条;全面构建覆盖县乡村全层级、内权外权全领域、决策执行全过程、事前中后全时段、体制内外全方位的“五全”监督体系,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着力构建“三不”机制⑮。深入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大要案”“窝案”“串案”形成的原因,做到打一仗总结一仗,及时梳理研究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县委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漏洞,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堵漏洞、补短板。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切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七)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高标高效推进改革。善始善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要素实践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保证各项措施使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授予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部分监察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建设,理顺与被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有序推进国企、学校、医院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县级部门机关纪委,把机关纪委建成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力量。
学纪学法提升素能。着眼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学纪明纪、懂法用法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完善系统内部干部上派下挂、顶岗轮训、全员培训等制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建设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办的“三能”人才队伍。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部门跟班学习锻炼,强化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
清正清廉树立形象。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基本要求,带头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刀刃向内”“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上作表率,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清廉大竹”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始终坚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战略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