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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
大竹县纪委监委
一、大竹县杨家中学总务处副主任肖仁智违规收受贿赂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大竹县杨家中学总务处副主任肖仁智,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该校膳食中心及财务工作中,给予膳食中心实际经营人张某关照,分三次收受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的贿赂共计0.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5月,肖仁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原副校长沈志违规收受贿赂问题。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原副校长沈志在主持该校工作期间,给予食堂经营者张某关照,并于2017年3月至7月三次收受张某感谢费共计1.6万元。2019年6月,沈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大竹县文星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罗正余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9年2月2日,罗正余明知其子罗某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未向镇党委申请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12桌,收取礼金38850元。该村部分贫困户及村组干部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罗正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竹县童家镇天星寨村党支部原书记何祖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2月14日,何祖成之子何某某在童家镇街道某饭店内操办其30岁生日宴,何祖成未能阻止其子操办宴席,还叫人帮忙登记礼金,在宴席当天出席并敬酒。该宴席共6桌,收取礼金5450元,该村部分贫困户及村组干部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何祖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大竹县李家乡松坪村党支部书记周庆禄、村委会主任胡义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大竹县李家乡松坪村委会主任胡义明经与该村党支部书记周庆禄商量,决定给该村村民小组长每人发放120元的春节后开工红包、200元的误工费,请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分党员干部吃饭,共计4040元。后安排部分村民小组长以打扫清洁卫生、维修堰塘等名义编写领条,对上述4040元进行报销。2019年7月,周庆禄、胡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原副校长沈志违规收受贿赂问题。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原副校长沈志在主持该校工作期间,给予食堂经营者张某关照,并于2017年3月至7月三次收受张某感谢费共计1.6万元。2019年6月,沈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大竹县文星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罗正余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9年2月2日,罗正余明知其子罗某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未向镇党委申请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12桌,收取礼金38850元。该村部分贫困户及村组干部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罗正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竹县童家镇天星寨村党支部原书记何祖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2月14日,何祖成之子何某某在童家镇街道某饭店内操办其30岁生日宴,何祖成未能阻止其子操办宴席,还叫人帮忙登记礼金,在宴席当天出席并敬酒。该宴席共6桌,收取礼金5450元,该村部分贫困户及村组干部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何祖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大竹县李家乡松坪村党支部书记周庆禄、村委会主任胡义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大竹县李家乡松坪村委会主任胡义明经与该村党支部书记周庆禄商量,决定给该村村民小组长每人发放120元的春节后开工红包、200元的误工费,请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分党员干部吃饭,共计4040元。后安排部分村民小组长以打扫清洁卫生、维修堰塘等名义编写领条,对上述4040元进行报销。2019年7月,周庆禄、胡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